1989年韓忠謨總幹事(左三)認為應適度修改中研院組織法以符合時代的需求,故於原來總辦事處下的秘書、總務兩組和會計、人事兩室之上,設立了總辦事處處長,直接向院長負責。攝於1985年。
來源:近代史研究所